新闻动态
新闻动态
- 福建福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
- 安徽绩溪商品房严格按备案价格销售,备案价六个月内不得调整
- 财政政策“接力”!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
- 深圳迎楼市黄金周:外地客成生力军
- 南山地产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9亿元贷款
联系我们
邮编:200120
手机:138-0198-7045
电话:021-5890-9295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
行业动态
安徽绩溪商品房严格按备案价格销售,备案价六个月内不得调整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4-10-13点击:383
10 月 11 日,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。
该文件提出,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,维持商品房交易价格的稳定。对商品房预售条件进行严格规定,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完成地上建筑主体结构总层数的三分之一以上,在完成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后,才能够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售备案手续之前,必须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全部房源的一次性价格。经过审核备案后,必须严格按照备案价格进行销售。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,备案价格在六个月内不得进行调整。
绩溪县还打算支持居民住房消费,鼓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。购房人在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期间在本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并且完成不动产登记后,可以申请享受以下购房补贴。购房人可以获得购房补贴,按照 “就高不就低、不重复享受” 的原则,只能享受一次补贴。如果购房人在本县内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已经享受过人才引进、生育二孩及以上等各类购房优惠政策,就不再享受本政策。
具体来说,凡是在本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在 144 平方米及以下的,给予购房人购房价(不含税)1% 的购房补贴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,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本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在 144 平方米及以下的,给予购房人购房价(不含税)1.5% 的购房补贴。非绩溪籍人员在本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在 144 平方米及以下的,同样给予购房人购房价(不含税)1.5% 的购房补贴。
新闻资讯
-
2023-06-08上海写字楼中介费:费用构成和选择要点
-
2023-06-12上海写字楼租金排行榜:探索商业地产市场的租金巅峰
-
2023-08-21上海写字楼租售:商业机遇的门扉
-
2023-08-17上海写字楼出售价格分析:区域决定售价
-
2024-10-07深圳迎楼市黄金周:外地客成生力军
-
2023-08-21上海写字楼出租:现代办公空间